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进一步落实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育人要求,充分发挥学院师资优势,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就2020、2021级本科生导师配备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面向对象

2020、2021级全体本科生

二、配备安排

配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:

第一阶段,双向选择。学生自行选择导师,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导学关系,4月6-4月20日前完成;

第二阶段,统一分配。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配备导师,同时对第一阶段配备情况作出微调,4月20-51日前完成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本科生导师的配备采用自主选择与系所分配相结合原则,学生或导师对安排的导师和学生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,另行安排一次。导师与学生选配关系一经确定后,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师生关系,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导师。若有特殊原因要求更换导师者,须是学生本人主动提出、师生双方均同意前提下,学院作统一调整。

2.4月20日前,学生自行联系确认导师,填报《2020、2021级本科生导师配备汇总表》,确认无误后,由学委汇总并将电子档发送至1487929986@qq.com

3.本科生导师任职时间从遴选公布开始到学生本科毕业为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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