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关于组织参加校2021年“创业先锋”暨“创业之星”评选的通知

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,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创新创业,宣传和表彰创业典型,浓厚创新创业良好氛围,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,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评选年度校园“创业先锋”暨“创业之星”,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已开展创业活动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,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;截至通知发布时间,已开展创业活动6个月以上(含6个月)并取得了一定的创业成果;

(二)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良好的团队领导力,创业项目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。对激励我校学生敢于创业、勇于创新起到较好的促进示范作用;

(三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无不良记录,学习成绩良好、综合成绩位于班级前70%;

(四)同等条件下,已经完成工商、税务注册的优先;创办企业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或已有营业收入的优先;参加“互联网+”等全国双创大赛并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创业团队负责人优先;

(五)过往已获得该奖励者不重复参评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(一)申请学生在“中地大创新创业”微信公众号下部菜单栏点击“创之所及-创业先锋”,输入提取码“2021”即可下载并填写《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申报表》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1);

(二)学生组织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,学院统一提交至学校;

(二)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现行评审申报材料;

(三)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按评审结果排名初选出候选人名单,报送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核,符合资格者将同步进入线上投票(占比30%)和线下路演环节(占比70%);

(四)在线上投票环节,通过“中地大创新创业”微信平台进行展示,评选出最佳人气奖2名;在线下路演环节,择优遴选出不多于10人,授予校园“创业先锋”称号。

四、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

(一)2021年11月10日—2021年11月14日。有意向参与的同学提交材料至学院学工组。纸质材料包括《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申报表》及相关证明(见附件1)。电子版材料请发至1056878548@qq.com,邮件题目注明:2021校园创业先锋申报+太阳集团网址首页登录+姓名。

(二)2021年11月15日,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学校。

(二)2021年11月17日—11月19日,组织专家评审;

(三)2021年11月21日-11月27日(暂定),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同步组织线上投票和线下路演,将于评审最终结束后公布获奖者名单,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创业之星奖学金(2000元)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本年度校园“创业先锋”称号获得者将参加由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的“星火·创沙龙”活动,面向全校学生宣讲分享创新创业经历,增加引领性、带动性和覆盖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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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1月10日